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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再次修改

东南网7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郑昭)26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此次修正案充分贯彻落实民法典,立足省情,对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中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之处进行修改,同时着力解决物业服务与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不相适应问题,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继年全面修订之后,我省再次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改。

有关物业管理的立法工作一直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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