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首都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维保服务

北京首都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S05-DL-)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京首都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维保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北京首都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首都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维保服务项目

2.2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3服务地点:大兴机场。

2.4服务内容:综合维保(主要包括空调机组系统维保(含地源热泵)、热水系统维保服务、

卷帘门维保服务等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2.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2.6服务期限:1+1年(即首签合同一年,合同到期后乙方通过甲方考核经双方洽谈无异议后合同顺延一年)。

2.7其他说明:该项目位于大兴机场隔离区内,中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工作人员均可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以办理相关证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一个年合同金额在

万元(含)以上的综合维保服务项目业绩。

注上述业绩需至少包括空调机组系统维保服务或热水系统维保服务和卷帘门维保服务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或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且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近三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ysty/68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