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市司法局召开《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社会意见座谈会暨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了市政府立法专家和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市中院、市房管中心的专家,以及来自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业主委员会、街道和社区的社会各界代表。市司法局副局长李蓓出席会议,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章毓法受邀列席。
与会专家对《条例(修订草案)》的合法性、体例框架、表述规范性等作了全面论证,并就立法依据、相关部门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责任、罚则设定等条款充分发表了意见。
公众代表主要围绕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召开程序的可操作性、业主委员会权利义务、数字化系统表决应用等现行《条例》施行后仍存在的物业管理实际难题提出了修改建议,如建议增加业主委员会换届后,原业主委员会不配合移交相关财物的措施;建议明确政府部门建设电子表决系统,增强表决结果公信力,有效推动表决结果运用等内容。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梳理研究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完善《条例(修订草案)》,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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