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每个小区都有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着小区里的大小事宜,给业主带来优质的生活环境,那物业公司的职责和义务是什么?
法妞网友
物业公司的职责和义务是什么?
冯荣尚律师解答:
物业管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环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物业公司归物业管理处管,物业管理处有些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是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外的公共设备及相关场地、绿化、道路等;同时也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比如:基础、承重墙体、楼板、屋顶、走廊通道等都在小区物业管辖范围内。
冯荣尚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公司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来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即物业公司的义务全部来自物业合同的约定。
小区物业没有责任和义务为业主提供室内管道维修服务。物业公司并不是绝对有义务代为签收快递。如果物业公司在物业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代业主签收了快递,此时物业公司对包裹负有无偿保管的责任。代签后的包裹由物业公司实际控制,物业公司需妥善保管。
《民法典》第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物业公司在无偿代收快递过程中,如果业主的包裹丢失,但物业公司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则物业公司并不需要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