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居住证制度的核心是市民待遇,旨在建立一种“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来去自由”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为各类人才在京创业工作提供更有效的生活和工作保障,创造平等地参与竞争、创业和发展的环境。一麓为你全面解读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及使用有效期办理流程指南,并告诉你北京居住证有什么用途。详细内容请见下表导航。
一、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1、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二、北京工作居住证有什么用处
工作居住证制度的核心是市民待遇,旨在建立一种"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来去自由"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为各类人才在京创业工作提供更有效的生活和工作保障,创造平等地参与竞争、创业和发展的环境。
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
2、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人力社保局申请;
3、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4、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
5、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四、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它类型单位的相应文件证明(未实行“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报告;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④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模版附后)和双方身份证;
⑤申请人的《北京市居住证》;
5、聘用(劳动)合同;
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点击下载)
9、随往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10、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
11、其它有关材料。
五、北京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及办理续签流程
北京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三年(年7月1日前申请办理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两年),办理续签时间为有效期前后一个月。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办理续签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续签申请,经注册所在地区县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聘用合同;
(3)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4)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社会保险的证明;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两份)
(7)诚信声明
用人单位办理续签手续时,应在上述办理时限内同时完成系统提交和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纸质材料的手续,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齐全。如需补充材料的,单位也应在上述办理时限内完成补充材料提交工作。
六、北京工作居住证注销、变更及补办流程
1、工作居住证注销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60日后注销生效。(注:单位只需在单位系统中发起员工注销申请,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到区县人事局审核。)
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2、工作居住证补办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补办申请;
(3)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于留存于信息系统的照片同版);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6)《诚信声明》。
注:该人员所在单位名称变更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丢失须补办。
3、聘用单位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原聘用单位同意调出函(即离职证明);
(3)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诚信声明》。
注:A、聘用单位变更须由新聘用单位自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60日内提出;
B、新聘用单位发起聘用单位变更申请,由原单位作审核通过后,新聘用单位持纸质材料到区县人事局审核。如果原单位未审核,系统会7天后自动认为审核通过。
4、随往人员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配偶随往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诚信声明书;子女随往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身份证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持证人员《诚信声明》。
注:A:配偶应与在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B:配偶诚信声明书中“申请单位声明”由持证人所在单位提供。
5、居住地址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现居住地址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诚信声明》。
6、工作居住证资料变更
(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相关信息变更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诚信声明》。
七、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常见问题解答
1、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没有名额限制、有没有年龄限制、个人能否申请、何时能申请?
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原则是总量控制,市民待遇,柔性流动,依法管理。
对于符合规定的申报单位聘用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对申请人年龄限制是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申请人需通过其聘用单位向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2、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怎样办理续签?
年7月1日前申请办理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两年。对于原单位仍在聘的人员,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办理续签手续,期限为两年。在办理续签时,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聘用合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两份)。
年7月1日后申请办理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办理续签手续,续签《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续签申请,续签期限为三年。申请办理续签时需向区县人事局提供经聘用单位盖章确认的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具体操作请参照续签帮助。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后能否办理聘用单位变更、居住地址变更、随往人员变更及其它信息变更,能否补办和注销,怎样办理?
聘用单位变更
须由新聘用单位自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60日内提出。需提供原聘用单位同意调出函和新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
居住地址变更
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需提供现居住地址的证明,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
随往人员变更
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随往人员与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为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及随往人员的身份证;随往人员与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为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身份证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
其它信息的变更
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需提供佐证其它信息变更真实性的相关证明,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
补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由聘用单位通过网上提出,需提供补办申请和与近期免冠彩色一吋照片一张(与留存于信息系统的照片同版),并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暂时留置区县人事局。
注销《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由原聘用单位自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从离职之日起提出,60日后聘用单位可持《注销xxx〈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到区县人事局初审,注销申请生效。
八、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的资格资质列表
1、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根据国家职(执)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可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执)业包括以下内容:
说明:
1、通过以上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级别证书,且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专业技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经济师、工程师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职务。
2、国际商务师、广告师、企业法律顾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价格鉴证师、管理咨询师、物业管理师、招标师、棉花质量检验师,以上职业资格考试取消许可和认定工作,年后不组织考试,原证书还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3、年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调整,年后职业资格证书不可聘任经济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