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于年3月16日面向社会各界通过张贴公告、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的方式公开招聘洛隆县部分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广泛邀请各界从事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踊跃参与,但截止报名时间只有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向我局投标报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按照工作要求于年3月29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拟聘请洛隆县藏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廉租房小区和滨河小区开展物业服务,现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拟选定的物业公司有意见建议的可向洛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或者电话反馈,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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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3月29日编辑:蔡泽君
审核:张辉凡
终审: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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