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城管局应当事人要求组织召开关于“某物业公司涉嫌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案”的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局法规科主持,本案办案人员、当事人、当事人代理律师参加。这是年启东首起“损坏城市树木花草案”。
道路北侧11棵树木被破坏,南侧树木完好
启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移送单,将其接群众举报后发现的当事人在启东市汇龙镇某小区北侧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线索及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我局处理。
城管队员赶至现场惊讶地发现,该小区东西向主通道北侧耸立着一个个光秃秃的大“木桩”,一片死寂。而通道南侧则是绿意盎然,一片生机,与之遥相呼应,令人感慨。
经勘查,被锯断的树木共有11棵,均为香樟树。根据断裂处判断属于人为破坏性锯断,树冠已被全部破坏,只剩下了树木主干。经执法人员测量,上述香樟树每株胸径在23-35厘米之间,幸存树木主干高度大约在3米。根据香樟树的生长周期估算,上述树木大概已生长了11年至15年,此次被破坏让人十分惋惜。
经过调查取证,该小区物业公司对上述破坏树木的行为供认不讳。该涉事物业公司未能提供任何审批手续,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属于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对此,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十分委屈:应业主要求且考虑到树冠部分杂乱无章,错综复杂,不仅影响小区美观,而且遮挡居民楼视野和采光。此次行为的出发点是想办好事,没想到“好心办坏事”,不知不觉居然违法了!
针对上述破坏树木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严格查处,目前处罚告知书已经送达。
启东城管友情提醒,城市中的树木属于公共财产,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擅自修剪造成城市树木花草损坏的行为,无论有意为之还是无意所作,执法机关都将零容忍、不手软,要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让制度“长上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