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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区业主群里开展了一场“辩论”:业主们分为“包阳台派”与“不包阳台派”,各据一词为自己的观点“站队”。辩到激烈时,有人“搬出”《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希望从中找到法律依据。
物业小事,民生大事。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因为小区的物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烦恼。为打通“堵点”,全国多地物业管理条例陆续出台、修订或征求意见,以地方立法为规范物业管理提供保障,为破解物业“顽疾”开出法治良方。
踩着这一节奏,《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也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如何落实落细、真正解决群众关心的一系列难题?如何依法依规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并进而推动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为建设美好家园群策群力?这些问题,从“包阳台”一事中其实就能得到不少启发。
一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加强宣传解读尤为重要。如何加强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监管?怎么解决小区内乱搭建问题?如何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这些问题事关每一位业主的切身利益,很需要相关部门作出权威解读,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条例内涵,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物业管理涉及到的利害关系琐碎而繁杂,不可能都从法律法规中找到“量身定制”的文字。《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违法搭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封闭阳台算不算“改变房屋外立面”?算不算“违法搭建”?还有业主提出疑问:“业委会成员的家属可否在小区物业上班?”《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或者可能妨碍公正履职的行为”,这算不算“可能妨碍”?如能结合实际案例解读法规中的这些条文,那就既能回应社会关切、解决实际问题,又能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广大市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