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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根据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就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决策事项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公众意见与建议进行意见征询,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决策事项。
二、事项背景
兰州市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于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不断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切实保障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快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10号)等政策规定,贯彻落实《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5号),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三、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
详见附件。
四、事项实施程序
计划于年6月对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公众意见征询,依据公众意见征询结果对方案进行优化修改。
五、公众意见征求内容
为体现独立、客观、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就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决策事项进行公众意见征询,广泛听取公众对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的意见以及对实施办法的意见与建议。本次公众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对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意见与建议;因事项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方面影响的意见与建议以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等。
六、意见征询方式
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评估单位反映相关意见、建议和诉求。
七、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兰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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