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娇颖)《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提出,可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明确物业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动态调整,小区停车位优先出售给业主。此外,还针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新旧物业的交接、物业突发失管等作出规定。
什么是物业管理委员会、以后物业费咋算、停车位咋分配?你最关心的七个问题,《条例》都有明确规定。
什么是业主大会,能干些啥?
可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调整物业服务价格
《条例》明确,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公房尚未出售的,产权单位是业主;已出售的,购房人是业主。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可以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或者不再接受事实服务;确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依法作出的决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使用人应当依法遵守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物业使用人,是指除业主以外合法占有、使用物业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但是不限于物业的承租人。
什么是物业管理委员会、啥情况下能组建?
系物业管理临时机构,未选举产生业委会、未成立或不具备条件成立业主大会时可组建
《条例》首次明确提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情况有三种: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是确有困难未成立;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承担相关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并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代表等七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少于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仍未推动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重新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以后小区物业费怎么算?
实行市场调节价并适时调整,物业服务人应如实公示、及时更新物业收费标准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适时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发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监测并定期发布物业服务项目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在协商物业费时参考。
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对收费标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双方对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确定的专业评估机构目录中随机选定。
《条例》还明确,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如实公示、及时更新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标准和方式等信息,并且可以通过互联网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今后小区停车位怎么分配?
优先出售给业主,满足业主需要后有空余可外租,违规出租要罚款
《条例》也专门对颇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