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停车费、共有物业归属等问题,小区业主与物管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成立业主委员会(下称“业委会”)成为一个合理选项。据统计,广州市现有专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个,其中已成立业主组织个,占比近三成。
但在实际运作中,业委会面临着选举成立难、发挥作用难的双重困境。为此,“有事好商量——广州市政协民生实事协商平台”第九期聚焦“加强业委会建设,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拟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从体制机制上破解业主组织“成立难、决策难、换届难”三难问题。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龙锟
拟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
主要负责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产生后解散。
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重要事务。
确保业委会委员选拔公正性
首先明确了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包括要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公信力和组织能力等;其次业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在产生前要进行资格审查,产生后要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
专业培训助力业委会规范运作
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委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近五年共培训近场次、7万多人次。
确保业委会选拔公正性
将从两方面规范候选人
成立业委会,需要小区总户数及总面积都超过半数的业主选举产生。但由于不少小区出租率相对高、业主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筹建业委会时常出现投票人数不足,导致业委会成立难。
事实上,为方便业主投票,市住建局早在年便开发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业主借助系统平台通过